-常捷遊戲公會成員嘎母擂台行動規則-
前言:依常捷組織章程第14條之規定制定本規則,以作為本公會所有成員在嘎姆擂台行動之準則。
第1條.所有常捷成員,得全為嘎姆玩家,務必謹遵嘎姆擂台官方遊戲管理規定。
第2條.本公會為一獨立於嘎姆擂台之遊戲公會,所有成員皆獨立行動,自行遊戲,不受本公會任何限制,本公會亦不得對玩家作任何限制。
第3條.本公會任何成員若有對其他玩家進行人身攻擊或者毀謗等無理行為,經查證屬實,一律開除。
第4條.本公會任何成員若有於對戰遊戲中,蓄意傷害同陣營戰友之行為,經勸告不聽者,一律開除。
第5條.健康遊戲原則:請常捷成員們發揮自我約束力,務以健康,現實生活為重,一天網路遊戲時間勿超過3.5小時,每遊戲60分鐘得休息10分鐘。
第6條.洗錢條款:利用遊戲設計漏洞洗遊戲幣此一貪小便宜行為,本公會配合嘎姆官方之規定管理,若經嘎姆官方認定為違反規定者,一律開除。
第7條.衝突化解與避免:呼籲玩家們平心靜氣快快樂樂遊戲,勿輕易動怒,盡量避免與其他玩家發生衝突,若有常捷成員遭其他玩家欺負之特殊情況,常捷管理階層得出面協調,若因常捷成員自己情緒管理不當而引起的,敬請該常捷成員自行處理。
第8條.本公會任何成員若有於嘎姆遊戲討論區或者玩家留言板之間散佈不良訊息或圖片者,經查證屬實,一律開除。
第9條.遊戲勳章乃遊戲本身為吸引玩家之設計,本公會不鼓勵成員以獲得所有或者特定勳章為遊戲目的。
第10條.總會長有權力依嘎姆發展動向於必要時修改本規則,每半年最多只能修改2次。
第11條.常捷管理層人員有義務維護與促進成員之遊戲秩序與營造快樂良善之遊戲氣氛。
第12條.加入常捷以申請加入常捷於光暈戰記盟會系統中的總會或者任一分盟會為標準加入狀態,為方便沒玩光暈的嘎姆玩家加入常捷,得自行向總會長申請加入,成功加入
得在暱稱前加上 [-捷-] 標章,非經允許不得隨意卸下,欲退出常捷,需先通知總會長。
第13條.常捷遊戲公會成員嘎母擂台行動規則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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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聯結~
本規則始公布日期:2011/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