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捷最新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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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捷遊戲公會祝福大家2013年天天快樂+平安+健康!!


~感恩~祝福您!





^.^ 關於常捷紀念網(本網):














*0*所有規定仍然有效,繼續作為常捷的支柱,但因本網僅常捷創辦人可編輯,若來任總會長想要修改任何規定,可依規定新建另一網誌作為新常捷公會網頁。 (*常捷創辦人已於2012/7/28開放網誌作者編輯功能,歷任總會長或代理總會長自2012/7/29起,皆可向創辦人申請編輯常捷軍紀念網的權利,前提必須有Blogger的使用者帳號。)















--常捷總會 公告 2012 / 7 / 28_22:25~鈞啟





2010/11/19

~常捷遊戲公會光暈戰記遊戲管理規則~

常捷遊戲公會參考文武官職表
文官職(括號為該職位限制人數)
單位
總會
分團
分會
備註





總會長(x1)
總會秘書長(x1)
分團長(x1)
分團長秘書(x3)
分會長(x1)
分會長秘書(x2)
(每個分團會只能有一位分團會長)
副總會長(x6)
副分團長(x2)
副分會長(x1)

總會委員(x6)(總會員xN)
團務委員(x7)
(團會員xN)
會員(xN)

單位數量分配
唯一
2~6
8~12
由總會統一管理
武官職(總會,分團,分會~統一參考使用)
(由左到右排列)
統帥(x1)
參謀(x1)
都督(x1)
龍虎將軍(x1)
昭武將軍(x1)
昭勇將軍(x1)
明威將軍(x1)
左都尉(x2)/右都尉(x2)
顯武校尉(x3)/護軍校尉(x3)
武正勇士(xN)/武佐勇士(xN)
武官職由團分會長依勳章或遊戲技術自行調整
(註1.分團會=分團直屬分會)   (註2.總會=常捷遊戲公會總務委員會)
(註3.分會可分為 直屬分會 與 加盟分會2種 )


前言:依常捷組織章程第14條之規定制定本規則,以方便常捷管理光暈戰記遊戲之盟會事務。


~常捷遊戲公會光暈戰記遊戲管理規則~

1.總會核定分團會 :

(1)總會核定 分團 / 直屬分會 :


☀常捷遊戲公會-大笨國分團☀ (常捷軍) ,

=捷=☀常捷勇士團☀ ,

☀常捷軍-御魂軍(新手分盟)


(2)總會核定菁英分團 / 直屬精英分會:尚無


*統一盟會名稱制式與簡式:


制式: ☀常捷遊戲公會-某某某分團☀ (常捷軍)  /  ☀常捷遊戲公會-某某某分會☀ (常捷軍) 

簡式:=捷=某某某分團☀ /  -捷-某某某分會☀


*分團會長可自行決定使用制式或簡式盟會名,但得通知總會長。 



2.所有常捷成員暱稱圖片自由,但不可有其他盟會之標誌。

3.任一成員若有違反嘎姆遊戲網使用條款並經嘎姆官方查明證實者,一律開除。

4.分團長,分會長編輯盟會戰場時,務必以公平,公正為考量,建議盟旗數量控制在8~28張,以方便挑戰者撿旗與節省時間。

5.若分團會於設立後1個月後人數尚未達3人以上,總會得勒令解散該分團會。

6.為方便團分會長有效管理分團會,團分會長可不必依照文武官職表設定成員職位,但文官職為總會方便管理所設,建議團分會長使用。

7.違背本管理規則之成員,依情節輕重懲處,勸告-警告-嚴厲警告-開除.(自首者得從輕處分)
勸告-警告-嚴厲警告 得並罰公會服務,例如貼宣傳單分別20張-60張-100張作為實際懲罰。

8.常捷遊戲公會招收成員一律免試,若有任一分團會採取考試收人,總會有權命令更換分團會長,總會核定之菁英分團會,不在此限。

9.收人與成員平等原則:所有玩家平等和諧,除精英分團會外,分團會不可限制招收成員之性別、種族、國籍、遊戲技術等條件。

10.常捷總會設於光暈戰記盟會群中,為常捷遊戲公會總務委員會所有委員所在公會,所有制度及成員遊戲風氣得為常捷模範公會,所有光暈戰記內的分團會經營運作須向總會看齊與學習。

11.本規則依常捷組織章程訂定,若有任一成員不明了章程或規則任一條文之含意,可向總會長詢問。

12.分團會內光暈勳章達8枚以上成員達盟會人數2/3以上之分團會長可向總會申請核定為常捷菁英分團會。

13.總會長有權依嘎姆擂台發展動向並評估必要修改時修改本規則,對本規則條文有任何建議之常捷成員皆可向總會長反應。

14.總會外交組設有外務司,歡迎嘎姆擂台任一獨立公會與常捷申請結為友盟。外務司網站為任一副總會長嘎姆留言板,目前為
< http://tw.gamelet.com/user.do?username=b55111361>。

15.所有常捷成員  每半年至少得上線1次,欲退出者得於退出前3天向所屬分團會長或副總會長報之並說明理由,經同意後方可退出。自行退出者無罰則,不過得於所屬盟會留言板向大家告別。

16.若總會長與總會秘書長皆久未上線,尚在線上之任一副總會長得自行發佈[群龍無首]通告,並於1個月內由所有尚在線上之副總會長協商並推舉新任總會長與總會秘書長.(本規定依據常捷遊戲公會文化傳承暨領導人交接辦法) 。

17.各分團與各直屬分會間為平行平等關係,分團與分團間以及直屬分會與分會間亦同,各分團會對外唯一獨立盟會,代表常捷遊戲公會,可自行與其他盟會結為姐妹盟或兄弟盟,但不可單獨與其簽訂任何約定&結為友盟。

18.嘎姆擂台其他非常捷之公會歡迎向常捷總會長申請[加盟]或結為友盟(請見第14條.),加盟限制:盟會人數在10人以下,成立日期比常捷晚(常捷成立日期為2009.11.6),得由盟會長向常捷總會長提出申請,加盟分會享有與分團相同之福利與義務,除另有規定外。
(註:加盟分會得設分會長一職,建議下設副分會長若干人)

(1)總會核定 加盟分會 : 尚無


19.呼籲所有嘎姆玩家於光暈戰記多人對戰遊戲時,勿蓄意傷害或為了搶武器而殺傷同陣營玩家,常捷成員若有此情況,經證明屬實者,一律開除。

20.分團人數達總會人數1.2倍或20人以上時,分團長可另開設分隊,分隊名由分團長決定,分隊長由分團派任,分隊設立前,分團長得像總會回報分隊盟會名及設立日期&首任分隊長ID並經總會長核准後方可設立,分隊由分團直接管理,但分隊仍屬常捷大家庭,亦得遵守常捷所有規定,分隊人數限制16人,若收滿人時,分團得另開設分隊或交由總會接管,若由總會接管之分隊得升格為直屬分會。(加盟分會同享)

21.菁英分團無第20條之福利與權利,但另享不限制盟會人數與加碼宣傳之福利。

22.分團會皆不得另設盟會網站,皆須以"常捷軍紀念網"為盟會網站,有意另設的分團會長,需經過總會長同意。

23.所有常捷盟會統一以常捷會旗做為盟會圖片,分團會長自製盟旗需經總會長審核通過。

24.分團會長更替時皆須由上一任分團會長親自向總會報備,下一任分團會長得加總會長為嘎姆好友並向總會長自我介紹留言。

25.敬請常捷子弟們以健康,現實生活為重,妥善安排上網時間,勿鎮日沉迷網路。

26.歡迎嘎姆玩家對常捷批評指教,有任何意見請直接向總會長反應。

(以下空白)


(以上最後更新與發佈時間-2012/08/26/09:16 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