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條.因常捷軍紀念網為常捷創辦人可編輯,故為方便第2任總會長開始之歷任總會長管理公會,得將本章程以及所有附屬規則複製至另一網誌,以利公會行政事務之進行,卸任後得立即移除或轉交下任總會長。由於常捷創辦人已於2012/7/28開放常捷記念網之作者編輯功能,特發此文澄清:倘若歷任總會長向創辦人申請編輯常捷軍紀念網的權利,並獲予批准,該任總會長可不必將常捷遊戲公會組織章程及所有附屬規則複製至另一網誌,且在任期內不得再造網誌作管理公會用途。於使用編輯常捷軍紀念網的權利,歷任總會長得按照創辦人的指示進行編輯。
本文為澄清公告,並不對常捷遊戲公會組織章程構成增修之成分。
本文由代理總會長炒蛋撰寫。
~本公告公佈時間:2012年8月1日下午1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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