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捷最新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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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捷遊戲公會祝福大家2013年天天快樂+平安+健康!!


~感恩~祝福您!





^.^ 關於常捷紀念網(本網):














*0*所有規定仍然有效,繼續作為常捷的支柱,但因本網僅常捷創辦人可編輯,若來任總會長想要修改任何規定,可依規定新建另一網誌作為新常捷公會網頁。 (*常捷創辦人已於2012/7/28開放網誌作者編輯功能,歷任總會長或代理總會長自2012/7/29起,皆可向創辦人申請編輯常捷軍紀念網的權利,前提必須有Blogger的使用者帳號。)















--常捷總會 公告 2012 / 7 / 28_22:25~鈞啟





常捷組織章程

~常捷遊戲公會組織章程~


依常捷大革新新公會政策,制定本章程以作為爾後公會管理之準則。


第1條.本公會為嘎姆擂台玩家自行創立之遊戲公會,本章程(包含所屬規則,辦法)之制定不得牴觸嘎姆擂台使用條款

第2條.本遊戲公會全名定為:『常捷遊戲公會』 ,  會旗 底色由上而下橫向 分別為紅藍綠三色各1/3, 中央置一圓形黑框白底 "捷" 字標章  左右 上方各搭配2枚 光暈戰記天影十字軍入門勳章  下方各搭配2枚 艾爾瑪的紛亂 任務勳章 作為襯托  。

第3條.本公會前身為『天影常捷軍』, 成立時間為 公元 2009 年 11 月 6 日  。

第4條.本公會訂有   ~公會精神指標~


最高 精神指標--   信任 .  


九大精神指標-和氣.平等.責任.友善.關懷.誠實.禮貌.理性.寬容 .

十大附屬精神指標-整齊.互助.分享.幽默.正義.學習.迅速.創意.和諧.進步 .

第5條.本公會成立宗旨:促進嘎母玩家友誼交流,改善社會不良風氣,進一步培養現代兒少『勝不驕,敗不餒』 的運動家精神以及熱心助人的美德與增進個人學識修養。

第6條.創辦人創立本會之用意乃為藉由網路接觸兒少玩家,並發揮善的影響力,除自我學習個人智慧之精進,亦期許能間接改善現代社會不良風氣,讓我們的社會減少暴戾之氣,增進和諧,推廣和氣精神。

第7條.本公會所有成員(包含創辦人)在本章程之下, 不分性別、種族、國籍與遊戲技術 等條件,一律平等 。

第8條.管理階層人員組織介紹


第1款.本會管理人員包括 總會,分團,分會 3大組


總會:總會長、總會秘書長、副總會長群、總會委員群。
分團:分團長、分團長秘書、副分團長群、團務委員群。
分會:分會長、分會長秘書、副分會長群。
(註:分團與分會為平等關係。)


第2款.本會最高管理單位為常捷遊戲公會總務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副主任委員6名、委員若干人,下設 分團會管理組宣傳組統計組編輯組遊戲技術支援組外交組 等6個管理行政單位,每組設組長一名, 主任委員由總會長、秘書長協調擔任,副主任委員及委員皆由總會長遴選任命。


第9條.本章程僅大略規定常捷遊戲公會組織,施行細節另以規則訂定之。




第10條.本公會為網路虛擬遊戲團體,非營利組織,所有成員無薪資,規模擴張限制於嘎姆擂台所有遊戲與玩家,常捷遊戲公會總人數不可超過379人。




第11條.總會人數限制30人以下,分團限制26人以下,分會限制22人以下,人數超過時,得開設新分團會。

第12條.本章程任一條文之修改得經常捷總會1/4以上成員提議修改並經總會長與眾副總會長討論通過,並經總會所有成員投票通過(過半數同意)後,方可更動(得註明日期且於當日公佈);增加條文不得延續原條文序數,得從第1條開始,並得註明增加日期。


第13條.本公會所有成員,應以公會精神指標作為網路休閒活動學習參考,嚴重違悖任一精神者(包括歷任總會長),一律開除。


第14條.本章程以下需訂定 常捷遊戲公會光暈戰記遊戲管理規則  與   常捷遊戲公會成員嘎母擂台行動規則 作為本公會2大管理規則,本章程下所有規則皆不可牴觸本章程 




第15條.總會得另訂常捷遊戲公會文化傳承暨領導人交接辦法以及常捷遊戲公會歷史紀錄簿以方便延續公會之經營,另得設常捷遊戲公會附設良善文化傳播志工團組織與管理辦法為促進嘎姆遊戲環境和諧盡一己之力。


第16條.總會得設立常捷英雄榜表彰對常捷有傑出貢獻者。


第17條.常捷遊戲公會解散辦法:


本公會以傳承為經營方向,解散乃非常不得已之作法,本公會解散條件與辦法:需常捷眾成員2/3以上提出,並經所有成員投票,同意票達3/4以上,得由當任總會長宣布解散常捷遊戲公會,本公會解散之後,常捷組織章程隨之永久失效。


第18條.本章程以及所有附屬規則、辦法 皆由總會長統一公佈(亦可單獨公佈或與任一附屬規則同時公佈),公佈時得註記公佈日期,公佈後30日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總會長可依適用情況及成員意見稍作修整,試用期過後正式生效,不得擅自修改(除另有規定外)。


第19條.首任(第一任)總會長為常捷創辦人,自第2任開始之歷任總會長,得於就職之日宣示,
宣示文如下:
『余誓以至誠,於總會長任內,以維護所有會員之福利與權益為己任,並致力促進常捷遊戲公會之發展,謹遵常捷遊戲公會所有規定與常捷精神為常捷服務,若有違,願受常捷總會之最高懲處』。


第20條.因常捷軍紀念網為常捷創辦人可編輯,故為方便第2任總會長開始之歷任總會長管理公會,得將本章程以及所有附屬規則複製至另一網誌,以利公會行政事務之進行,卸任後得立即移除或轉交下任總會長。


第21條.標準公佈方法:


[1].公佈(張貼)於每位常捷成員及常捷之友會之嘎姆留言板;各分團會盟會交流功能之盟會討論區(分團會則公佈於公開留言區) :


(1).常捷組織章程第1次公佈(與各附屬規則統一公佈)。

 (2).常捷周年活動或特別宣傳。

(3).特殊事務:如秘書長人選更替,總會長人選更替,盟會網頁更替...等,影響整個常捷之運作之重大事務。


[2].總會各分團會盟會交流功能之盟會討論區(分團會則公佈於公開留言區) :
(1).常捷節慶活動或總會盟會戰場大更新。
(2).常捷組織章程各附屬規則修改公告。
(3).一般宣傳活動與常捷事務。


第22條.常捷組織章程到此為止。


(以下空白)。


~常捷組織章程增修條文~


第1條.[公元某某 年 某 月 某 日-修正案]


(以下空白)。






本章程始公佈日期: 公元2011年11月28日






重要連結--


常捷遊戲公會光暈戰記遊戲管理規則


 常捷遊戲公會成員嘎母擂台行動規則


常捷遊戲公會文化傳承暨領導人交接辦法


常捷遊戲公會附設良善文化傳播志工團組織與管理辦法


常捷遊戲公會歷史紀錄簿


常捷英雄榜